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甘孜城南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甘孜县甘孜镇吉绒达村集体土地,总用地面积0.1823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征收单位******人民政府
******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
五、其他事项******资源局,联系人:包小锋,联系电话:******。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
******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