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版)的通知》川卫疾控函【2023】11号、《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2016〕176号)要求,拟对我县2024年度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主体
******控制中心
二、遴选条件
(一)非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入围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内的公布挂网的乙肝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疫苗。
(二)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无不廉洁行为,无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遴选办法
在派驻纪检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坚持依法依规、需求导向、公平公开、集体讨论原则,由采购管理小组召开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议上以集体讨论方式遴选出疫苗生产企业及其疫苗。
三、有关事项
(一)提交资料:
1.生产企业简介,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生产企业税务登记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4.申报产品的GMP证书、申报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5.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
6.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基本信息及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
8.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4日止,过期视作放弃。
(三)填报要求
盖章版和纸质版信息需一致并发送到制定邮箱。联系人:徐女士;电话:******
(四)相关要求
1.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公司)向白玉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非疫规划疫苗遴选。
2.遴选结果将在白玉县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附件:1.非免疫规划疫苗基本信息
2.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