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2025-180795
二、合同名称:得荣县审计局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89
四、项目名称:得荣县审计局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得荣县审计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太阳谷镇河西上街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四川甘孜销售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泸桥镇成武路173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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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1(项) | ¥20,000.00 | ¥20,000.00 | 1、供应商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2、供应商应确保加油站油品供应数量符合计量标准,应当保证计量器具和成品油零售量的准确。3、供应商应具有合格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应具备油品存储能力、稳定的油品供应能力、24小时车辆加油服务能力。 4、供应商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提供加油绿色通道服务。 5、供应商应保证供油质量和计量。在服务期限内无论因何种原因(包括油源紧张、价格调整等因素)都不能降低参与本项目承诺的服务和质量标准。 6、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7、供应商实施绿色供应链和碳排放管理。8、供应商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环保、节能产品。9.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用汽油》(GB17930)、《车用柴油》(GB19147)、《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等。 |
合同金额: 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14日
履约地点:得荣县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得荣县审计局
2025年01月16日